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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落實上級工作要求, 切實推動“學黨史、悟思想、辦實事、開新局”落到實處、收到實效,現就認真開展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,制定以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總體目標
緊扣黨史學習教育的主題,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、視察揚州的重要講話指示精神,聚焦市委黨史學習教育領導小組《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實施方案》提出的“五個聚焦”(即聚焦貫徹新發(fā)展理念、聚焦推進鄉(xiāng)村全面振興、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、聚焦提供優(yōu)質高效政務服務、聚焦加強和創(chuàng)新基層治理),圍繞集團中心工作,體現黨史學習教育的特點,堅持從最困難的群眾入手,從最突出的問題抓起,從最現實的利益出發(fā),著力解決階段性重點問題、托底性突出問題、普惠性民生問題,特別是集團職工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,突出可操作性和實效性,著力解決基層的困難事、群眾的煩心事。
二、任務要求
1. 調研走訪:要把“察民情、訪民意”作為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的第一步,集團黨委領導班子成員、各基層黨組織要帶領黨員干部深入基層一線了解掌握群眾現實需求,摸排群眾接受度、認可度高的實事項目。
2. 形成清單:集團黨委通過現場調研、征求意見等方式,列出集團層面辦實事項目清單,并指導各基層黨組織同步摸排并列出實事項目。要特別重視解決信訪突出問題,從信訪事項中排查確定一批實事項目。
3. 對外公布:實事項目清單及重點實事項目,經市委第十二巡回指導組審定后,通過集團網站對外公布。
4. 細化推進:根據向社會公布的實事項目清單及重點實事項目,排出細化推進方案,確保有序推進、收到實效、得到認可,實施項目推進情況及時上報市委第十二巡回指導組。
5. 廣泛宣傳:積極運用各級各類媒體媒介,大力宣傳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的進展情況、經驗做法、實際成效和群眾反響,形成宣傳聲勢和社會氛圍。
三、階段安排
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實踐活動從2021年5月上旬開始至2021年12月底結束,分三個階段進行:
第一階段(5月):部署安排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主題活動的具體工作任務,領導班子成員走訪調研,廣泛聽取基層群眾的意見建議,及時了解基層群眾的訴求和意愿,及時收集服務對象和基層群眾的意見和建議,領辦1項實事項目,研究解決實際問題、辦理實事好事的措施辦法,形成項目清單。
第二階段(6月上旬—11月底):根據項目清單,進一步細化推進方案,明確辦理時限、推進措施、責任人和責任單位、責任人,自覺接受職工監(jiān)督,及時公布實事辦理情況,確保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結果。
第三階段(12月):在匯總收集解難題、辦實事工作完成情況的基礎上,及時總結開展實踐活動的經驗做法,形成以職工為本的長效機制,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效。
附件:集團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項目清單
2025年07月05日 星期六 您是本站第 | 18302360 | 位訪問者 建議使用:1024*768分辨率,16位以上顏色,IE9.0及以上版本 |